第3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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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她悄无声息地靠过来,细长的手指轻巧地抵住了我衬衣上的第二颗扣子:“你喜欢他。”

    她用的是肯定句。

    ☆、第 2 章

    美丽爸爸

    番外2 那个女人

    1、

    很多人认为,生命是不公正的。有的人聪明美丽,有的人生来就傻;有的人出生在有钱人家,而有的人一出生便需要应付没人收留,温饱无着的窘境。

    我,25岁的年轻女人,生命科学专业,研究所二年级。

    此刻正是新学年第一天的下午,秋风和煦,阳光灿烂。我站在学校出版社的台阶上,望着校园里来来往往的人,心中满是轻松惬意和志得意满。

    对生活,我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出生在恶赖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家庭富裕,父慈母爱,青春年少,充满活力,学业一帆风顺,身后还有大把急着献殷勤的追求者。从小到大都没有什么事情真正难倒我,也没有什么东西是我想要而得不到的。

    我想自己也许真是上帝的宠儿,除了违背合理 y_u 念的长生不老,一切可以给我的他老人家几乎全都给了我。

    假如一定要说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大概是:我没有谈过恋爱。

    据说每一个成年人都是爱情动物,而我似乎就是这个规则的悖论。除了高中时对教物理的年轻老师有过一段短暂到近乎可以忽略的好感之外,我只是旁观着周围人的爱恨情仇。

    少年人心 xi_ng ,原本便不容易克服那一点毫无道理的冲动,还被那氛围鼓舞着,以为这人类最本能的浅薄冲动便代表一切高尚。动不动就以长远到看不到边的一辈子做着空洞的许诺,甚至让自己陷入一场灾难。

    我自诩冷静睿智,对待示好的男生也大多,在同龄的女生眼中几乎成为怪物。

    “为什么你拒绝所有的男孩?”

    “因为没有人配得上我。”

    这就是25岁以前的我,聪明跋扈,在温和的礼貌笑颜下藏着睥睨一切的骄傲。

    2、

    可事实上,上帝是不会任一个人为所 y_u 为的。

    所以那一日,我遇见了李悠。

    刚过完二十岁生日的小男生,简单t恤,洗到发白的牛仔裤,拖着一口破旅行箱,脸上笑容和煦,黝黑的皮肤,龇着一口白晃晃的牙。

    “我来应征兼职图书销售的。”

    我拿过他用圆珠笔写的简历看,“你才大二吧?新学年还没去宿舍报到,就来找工作?”

    “嗯,我妈只给缴了学费,这学期的伙食还等着我自己想法子呢!”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看起来有点憨憨的,但是眼睛里却闪过一点野心勃勃的光。

    我心念一动,便收下了他。

    他干得很卖力,人际沟通能力也好,做事情也有条理,在我这样追求完美的人看来也是无可挑剔,更奇妙的是,对于文字和色彩还有一种特别的鉴赏力。主编大人很快便察觉人才难得,调他到编辑部做兼职编辑。

    彼时,我的办公桌就在他的对面,常常望见他令人炫目坚执眼神逡巡在书页之间,或者用温和的语气讲电话。虽然已经长大成果断独立的男人,但嗓音里却还带着一点糯糯的可爱的声线。我因此而无故地欢喜,也因为他赶着上课偶尔请假而落寞一下午。

    待已清楚知悉了自己的心意时,我已升入三年级。日程逐渐忙碌起来,一面准备着论文答辩一面寻工作,学校编辑部的事情并不是长久之计,但我也不想离他太远,便留在了系里当教书匠。以求同一个大院里的不期而遇,偶尔却编辑部找他,也不至于太落了痕迹。

    3、

    我是第一次,对自己觉得没有信心。

    所谓情障,大约就是这一类的人和事。该向前走一步,还是往后退一步,不能考究现在在做的事,走的路是对还是错。

    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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