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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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烦我,遇到可以请教的事,也没有普通男人令人生厌的无聊自尊心。偶尔的编辑聚会,一起在酒吧喝得大醉,勾肩搭背,调侃着未来无着。

    迁宿舍那天,我气指颐使,指挥着系里头的男孩子帮我搬书搬柜子,李悠也来。他站在骄阳下面,和另外几个人吃力地抬着我的床垫,汗水滴滴答答从一头刺猬样的短发里渗落,流得满脸都是。

    身边若有我这样的女人,成日有意无意地撩拨着,怕是注意不到也很难。可是他虽然与我熟谙,却从未表示过一点点超越友谊的非分逍想。难不成真能迟钝到这样程度?

    我不信。

    我已给了他足够鼓励,他也不至于胆怯。因此,最后的合理推论只有一个:他不喜欢我。

    放在一般女生身上,也许这只是一场无足轻重的失恋,光 yi-n 尚早,大可从头再来。但是自负如我,自是不甘心的。

    这一场心絮萌动渐渐演化为一场日深年久的苦恋,说不出,放不下。

    我能看得见他把心放在了哪里,这只需要一点点情感和理 xi_ng 相分离的冷静,加上一点女人的直觉就能够发现。

    那个小傻瓜一样的男生,我的学生。

    毕业以后还是选择了留校教书,不是无处可去,可是哪里也不想去!当一个女人陷入感情,无论有多聪明,都容易失去理智。那个时候我认为自己还有很多时间,还有很多选择。每天都能看见李悠,然后诱惑他。直到他被我征服!

    这几乎已经成为我的执念。似乎是在存在主义的理论,人和时光轴上的一切事件,不过是一种彼此拉锯的游戏,坚持或者放弃的结果是什么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能赢——在人生这场漫长的游戏中。

    但是这次我错了!人和人之间的感情,尤其是爱情,也许有规律可循,但它并不是学业或者工作,只要努力就能成功,那是一条神秘的曲曲折折的线,越陷越深也容易越绕越远,最终彻底迷失在一纸迷宫里。

    要说爱情的规律——那一点规律,也许只是生物学的一点本能吧?

    男 xi_ng 永远是爱情的捕手,他们直白、明确,凡是想要的东西就会尽力出手夺取,对主动送上门的东西好不惜取。

    任何女权主义理论都是不能改变这一种任 xi_ng 的本能的,即便是波伏娃也从未想过要悖离这种原则。

    可见我是输了!

    我决心要报复。

    这是一个错误的决定!without a doubt!但是当我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

    把那个孩子骗到手很容易,不知道他有着什么样的童年以及家庭,总之,好像是生活在真空的边缘世界一般的,纯洁无暇,但也非常可笑。他对自己的美貌毫无认知,逆来顺受的脾气虽说是种优点,但其实也只是照顾到了别人而损害自己罢了。仿佛被主人家遗弃的小狗似的,只要丢给他一根骨头,就会咬着你的裤脚乖乖跟着回家。

    如此美丽的可人儿,可惜并不聪明,浪费了老天爷赐给他的好运气!

    李悠不领我的情!对我的一切暗示和勾引都报以无视。也许他并不知道!

    我偶尔也恨恨地想,男人一旦陷入自己的恋情里,也可能会迟到到看不见其他女人的刻意示好的。但我仍旧死死地咬着底线,不曾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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