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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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溺一笑,“大宝,不是一直想结交今科探花郎么?这位便是了,林探花,此乃老夫长子林桐,对探花仰慕已久,还请探花不吝赐教。”

    轰!!!!

    九天雷劈!!!!

    居然是林大宝林大宝林大宝包子脸的林大宝诶!!!!

    早就想到会有蝴蝶效应……可是没想到……真的没想到……居然会素大宝……

    林锦华傻了吧唧的拱手,“林公子好。”

    林桐笑着回礼,“林探花好,久仰久仰了,在下仰慕已久,可否赏脸同游?”

    有林相大人虎视眈眈,他哪敢拒绝,亦步亦趋的跟着林桐出了林府。

    “在下早闻林兄才名,今日总算的见,真是三生有幸。”看样子林桐是个自来熟,笑的春光灿烂纯良无害的说,“天色尚早,不如找个地方边吃东西边聊如何?锦华可有中意处?”几句话称呼就迅速拉近为“锦华”了。

    林锦华恍惚间看他一眼,脱口而出:“新风馆!”

    林桐楞了楞,笑容更深了,“好啊,原来锦华喜欢吃汤包啊,那便去新风馆吧。”

    两人到了新风馆,吃了包子,扯了文学,直至黄昏林锦华才回去,神智依然不大清楚。李承泽 Yi-n 恻恻的闪出来问:“织桐玩的可好?”

    林锦华却猛的抬头大喊:“老子什么时候喜欢吃包子了----明明是你林大宝爱吃!!”

    第27章

    大宝,那个眉际很宽,身材浑圆的大宝童鞋是如何从包子代言人进化为京都版潘安的呢?他实在堪称极品。喜欢穿白衣以调戏美人为乐,间或靠着天赋打击下那些十寒窗年苦读熬过来的读书人,也正因为这点,他是风流才子,而不被称为纨绔子弟,世道不公啊不公。

    林锦华杂翰林院落户后经常被林大宝硬拉去喝花酒,林相爷公子的面子总不能不给吧?于是常常引来大堆歌女舞姬莺莺燕燕的讨诗问词----开玩笑,那个被林探花指着念了半首《琵琶行》的乐姬如今的身价你知道涨了多少倍吗?那哪是可以开玩笑的!林锦华是避之不及,却更受追捧,让他哭笑不得。

    林大宝每次去找李承泽那找人总要受李承泽不少白眼,虽然殿下不给他好颜色,这厮还是脸皮够厚,毫不在意。

    那次林大宝问林锦华,为什么不自己找个院子住,总住人家那儿----好歹你也是个探花啊。

    其实林锦华也想找个院子的,你看他如今老深更半夜才回府,李承泽脸色一直不大好,反正当探花有赏些钱财的,只是他不在行这个古代房地产啊,唯恐被人骗了。林大宝立时表示愿意帮忙,于是林锦华很高兴,有 Ji_an 相……的儿子帮忙,那太好了啊。

    去和李承泽说,李承泽脸色 Yi-n 晴不定又笑说由他来帮忙算了。林锦华感动的啊,思及人家一皇子也犯不着贪你什么,当时就把全部存款交出来了,让李承泽全权代理此事。

    一个月后,紧挨皇子府那间院子被买下来了,装修完毕后装上了“林府”的匾额。林锦华目瞪口呆,李承泽说带他去看新家,结果出府拐几个弯就到了,李承泽笑着说,既然住的这么近,不如更亲近些?说完不等林锦华表态就当场命人把两府相接处砸出了个月亮门……

    于是两府相连,林锦华等于没搬,首次被一个小孩骗钱骗人,悔恨不已。

    除了找房子的事,就是林锦华总觉得有人在暗中盯着自己,和李承泽一说,李承泽神神叨叨几句他就明白了,一定是他这北齐人 Ji_an 细身份嫌疑仍在,监察院的人盯他。又过一段时间,估计他的底细全部弄清,皇帝忽然就赐了块御笔亲提的牌匾,上书四字,“第一探花。”

    很俗,很伤害状元,而且林锦华总觉得这什么题字李承泽出了注意……因为那匾额在林府钉紧了!要搬家就会拆烂,拆烂就是欺君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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