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节(1/2)
不擅长,穿着滑雪服看起来有些笨手笨脚。
靳逍老是在旁边发出些闷闷的笑声,但在纪繁清恼羞成怒要发脾气时,又抓着他的手引着他一路顺利滑下来。
雪山上的风擦过两颊,纪繁清的心情又平复回去。
他尝试着自己滑,靳逍踩着单板如履平地地跟着他,在他要摔跤时会接住他,两人一起摔在雪地里,靳逍给他当肉垫。
“音乐家的手可是很宝贵的。”靳逍扶他起来,为自己解释:“我带你来的,肯定要完好无损地给你带回去。”
或许是有人保驾护航,纪繁清玩得很尽兴,一连在雪山上玩了三天,晚上都住在靳家在雪山下的庄园别墅里。
第四天他们才回到市区,纪繁清说请他吃饭,算是答谢。
“你这周没课吗?”还没到寒假,纪繁清怀疑靳逍是翘了课过来玩的。
两人在落地窗边吃着饭,靳逍说他学分已经修满了,现在在跟导师一起做项目,时间比较自由。
纪繁清想到他朋友圈里丰富多彩的生活,便也了然了。
靳逍是高翔的鹰,纪繁清是无脚的鸟,两人有各自盘旋的空域,在这里只是短暂的交集。
然而当纪繁清在悉尼歌剧院,再次在台下看到靳逍的身影时,才发现时空也可以人为地扭曲。
“不要告诉我,又是巧合?”同样是后台门口,纪繁清眼带深意,就连路过的小提琴手也一脸兴味盎然地看着他们,显然已经记住了靳逍。
“不是。”靳逍道:“你落了条手帕在苏黎世的庄园里,后来管家才发现,因为不知道你的地址,所以直接邮寄给了我。”
纪繁清:“所以,你是专程来给我送手帕的?”
明明有联系方式,要他的邮寄地址,只是一句话的事,或者不用寄也行,只是一条手帕而已,没必要漂洋过海跋涉千里。
靳逍解释道:“也不算吧,我没来过悉尼,本来也想过来玩一玩,顺便请你喝酒。”
上次在苏黎世吃饭,纪繁清随口说了句酒一般,靳逍说下次有机会,再专门带他去喝酒。
靳逍的朋友圈里,不乏出入酒吧夜店之类的场所,纪繁清当他是稀松平常的客套话,却不想他真的飞过来请他喝酒。
纪繁清卸了妆换了衣服,戴了一顶黑色的渔夫帽,跟他一起去了酒吧。
酒吧这种场所,纪繁清也不太熟,由于常年受到交响乐的熏陶,他的气质偏古典,跟酒吧的氛围十分不搭,即使穿得很简单,独特的气质也引得许多人侧目。
靳逍挡住外人窥探的目光,选了个远离舞池的卡座,向纪繁清介绍着各种鸡尾酒,还开了一瓶八万的Petrus。
红酒口感甘醇,鸡尾酒颜色艳丽,实在是都很美妙,纪繁清放纵地多喝了几杯,在音乐进入到高潮阶段,起身融入了舞池。
酒吧是正经酒吧,档次也比较高,没什么太乱的人在里面,但舞池里面人贴人的,难免会有身体接触。
靳逍跟在他身后,帮他格出一片小小的区域,音乐声停,纪繁清轻喘着气,一转身撞到了他胸口上。
靳逍托着他的后腰,两人凑得很近,呼吸间各种甜酒的气息相互交融。
纪繁清看着眼前的这张脸,不明白怎么一晃眼比他还要高,还要帅。
灯光在这一瞬间暗下来,靳逍的五官隐匿进阴影里,越发显得轮廓深刻,充满压迫性。台上DJ不知道说了什么,周围尖叫声不绝于耳,有人奔放地拥吻起来,一切氛围构建得刚刚好。
纪繁清闭上眼,不知道是自己先踮起的脚,还是对方先低下的头,两人也融入到热吻的人群中。
鼓点声响起,心脏同频共振起来。
靳逍迟钝地反应过来,原来令心脏失控的情绪,叫做一见钟情。
是久别重逢后的,第一眼就沦陷。
两人不知吻了多久,直到纪繁清缺氧,倒在他
靳逍老是在旁边发出些闷闷的笑声,但在纪繁清恼羞成怒要发脾气时,又抓着他的手引着他一路顺利滑下来。
雪山上的风擦过两颊,纪繁清的心情又平复回去。
他尝试着自己滑,靳逍踩着单板如履平地地跟着他,在他要摔跤时会接住他,两人一起摔在雪地里,靳逍给他当肉垫。
“音乐家的手可是很宝贵的。”靳逍扶他起来,为自己解释:“我带你来的,肯定要完好无损地给你带回去。”
或许是有人保驾护航,纪繁清玩得很尽兴,一连在雪山上玩了三天,晚上都住在靳家在雪山下的庄园别墅里。
第四天他们才回到市区,纪繁清说请他吃饭,算是答谢。
“你这周没课吗?”还没到寒假,纪繁清怀疑靳逍是翘了课过来玩的。
两人在落地窗边吃着饭,靳逍说他学分已经修满了,现在在跟导师一起做项目,时间比较自由。
纪繁清想到他朋友圈里丰富多彩的生活,便也了然了。
靳逍是高翔的鹰,纪繁清是无脚的鸟,两人有各自盘旋的空域,在这里只是短暂的交集。
然而当纪繁清在悉尼歌剧院,再次在台下看到靳逍的身影时,才发现时空也可以人为地扭曲。
“不要告诉我,又是巧合?”同样是后台门口,纪繁清眼带深意,就连路过的小提琴手也一脸兴味盎然地看着他们,显然已经记住了靳逍。
“不是。”靳逍道:“你落了条手帕在苏黎世的庄园里,后来管家才发现,因为不知道你的地址,所以直接邮寄给了我。”
纪繁清:“所以,你是专程来给我送手帕的?”
明明有联系方式,要他的邮寄地址,只是一句话的事,或者不用寄也行,只是一条手帕而已,没必要漂洋过海跋涉千里。
靳逍解释道:“也不算吧,我没来过悉尼,本来也想过来玩一玩,顺便请你喝酒。”
上次在苏黎世吃饭,纪繁清随口说了句酒一般,靳逍说下次有机会,再专门带他去喝酒。
靳逍的朋友圈里,不乏出入酒吧夜店之类的场所,纪繁清当他是稀松平常的客套话,却不想他真的飞过来请他喝酒。
纪繁清卸了妆换了衣服,戴了一顶黑色的渔夫帽,跟他一起去了酒吧。
酒吧这种场所,纪繁清也不太熟,由于常年受到交响乐的熏陶,他的气质偏古典,跟酒吧的氛围十分不搭,即使穿得很简单,独特的气质也引得许多人侧目。
靳逍挡住外人窥探的目光,选了个远离舞池的卡座,向纪繁清介绍着各种鸡尾酒,还开了一瓶八万的Petrus。
红酒口感甘醇,鸡尾酒颜色艳丽,实在是都很美妙,纪繁清放纵地多喝了几杯,在音乐进入到高潮阶段,起身融入了舞池。
酒吧是正经酒吧,档次也比较高,没什么太乱的人在里面,但舞池里面人贴人的,难免会有身体接触。
靳逍跟在他身后,帮他格出一片小小的区域,音乐声停,纪繁清轻喘着气,一转身撞到了他胸口上。
靳逍托着他的后腰,两人凑得很近,呼吸间各种甜酒的气息相互交融。
纪繁清看着眼前的这张脸,不明白怎么一晃眼比他还要高,还要帅。
灯光在这一瞬间暗下来,靳逍的五官隐匿进阴影里,越发显得轮廓深刻,充满压迫性。台上DJ不知道说了什么,周围尖叫声不绝于耳,有人奔放地拥吻起来,一切氛围构建得刚刚好。
纪繁清闭上眼,不知道是自己先踮起的脚,还是对方先低下的头,两人也融入到热吻的人群中。
鼓点声响起,心脏同频共振起来。
靳逍迟钝地反应过来,原来令心脏失控的情绪,叫做一见钟情。
是久别重逢后的,第一眼就沦陷。
两人不知吻了多久,直到纪繁清缺氧,倒在他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