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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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说是腾起的幽冥。

    尼诺叫了起来,大惊失色,他直接用一个火魔法烧了整个桌面。

    “拿走!拿走!”他顾不上整理桌面上一片狼藉的黑焦,把梳子扔给达米安,闭上眼睛直到他从睡衣口袋里掏出了他的眼镜。

    达米安十分不满:“听着,佩蒂特,这只是露萨……”

    “不许说那个名字!不要提它的名字!”尼诺打断道,“不要在魔法师的房子里提它们的名字。”

    “它们的?”迪克问。

    “难道你还会想用‘她’来称呼它们吗?”尼诺反问。

    迪克没有说话,只是把嘴抿得紧紧的。

    *

    露萨·布洛意,一位哥谭人周知的女士——或者说,曾经大家认为她是一位女士。

    大概是尼诺上学的那几年,布洛意女士从阿拉斯加来,持有文学硕士和历史学博士学位的她年纪轻轻便应聘成为了哥谭大学的讲师。

    这本来是平平无奇的外地人到哥谭的故事。就连哥谭大学图书馆的管理员都认为她只是一个毕业以后着急找工作的年轻学者,然后她会在合同结束以后光速离开哥谭。

    可是她没有。

    她就像是一棵被移植过来的树,扎根大地,开枝散叶,就这样在哥谭这片弃地生活了十几年。

    不过这个开枝散叶不是说她结婚了、生孩子了、在哥谭连坟地都买好了,是说,她丝毫没有想要离开的意思。她出的书都感谢哥谭这座城市,她在哥谭电视台做了青少年节目,她买了富人区里一栋带院子的别墅,她成了哥谭社交场所里常见的一位女士。就好像,哥谭是寂静岭,而她是个纯粹的稚子,行走在哥谭的夜与昼时,她只看到一座古老而宁静的城市,而从未觉得一走一过的是披着人皮的怪物。

    人们说她看起来像是玛莎,无论是蓝色的眼睛还是棕色的卷发。她好像永远不会离开哥谭。亲爱的布洛意女士只差嫁给布鲁斯或者其他某个哥谭巨子。

    而布洛意女士说什么呢?

    “为什么你要假设女人一定要结婚?而且,请叫我布洛意博士。”

    她就是这样。

    *

    “真不敢相信,她竟然是阿卡姆清道夫。”尼诺说着,用魔法整理了桌面。

    “但是实际上,她就是,或者说她和她的双胞胎妹妹中起码一个是。”迪克说完,长出了一口气,“她是故意被人发现的。她是故意的。”

    “怎么说?”尼诺问。

    回答他的是达米安:“前天你在纽约的时候,哥谭警方巡夜的时候遇见了她,她站在哥谭湾,一只手拎着笑点的头(“笑点?”尼诺震惊;“没错,是笑点,不可能是别人。”迪克肯定道。),另一只手提着一把唐人街厨子会用的剔骨刀……人证物证具在,痕检没有另外的可能,她也不否认。”

    “不否认?那为什么还要找?哦……双胞胎?我没听说过她有姐妹。”

    “……因为她们共用一个身份。鉴于阿卡姆清道夫这个身份过于敏感,哥谭警方还有我们都没透露消息——至于你,不要和维姬瓦尔透露一个字。”达米安死盯着尼诺说。

    尼诺只能举起双手,以示投降:“相信我,这种事说了,就连维姬都会觉得晦气,想去参加什么驱魔仪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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