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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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她一进门就把衣服通通脱了下来扔到地上,手指勾起墙边挂着的一条丝质长袍往身上随便一披,就要去浴室里泡澡。

    “棉棉,过来。”

    她赤着脚走上楼,打算给狗也来一个泡泡浴。

    狗猛地甩了几下脑袋,晃掉头上罩着的衣衫,脚步有些欢快地跟了上去。

    浴室的面积,堪比曾经的一居室。顾知白在墙上按了两下,地面就隆起一个圆形,她再从中间一划,池子分成两块,同时注满热水。

    “你去这边。”她指了指其中一块。狗看了看她,站起来扒在池边,伸出前爪碰了一下热水。

    “还能烫着你吗?”顾知白失笑,抬起狗的后腿就把它推了进去。

    接着她脱掉松垮的外袍,抬腿迈进另一边。“这才是人生嘛。”她靠在池壁上,边享受水流按摩,边歪过头看狗刨。

    狗喜欢玩水,它飘在水面上,好似一坨奶油晃晃悠悠。

    顾知白的手搭在边上,它滑动着四条腿游过来,舔了舔她的手指。

    “啊,乖宝贝,又来撒娇了。”她说。

    她的狗不会吵吵闹闹地撒娇,只会闷声不吭地挨着她,靠着她,舔她的手指。相处时间久了,她才愈发体会到狗的粘人。

    出门的时候,它只会黏在她的腿边,只吃她给的食物,睡觉前视线内要有她,睁眼后如果她不在,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她。

    它不会撒欢,不会哼叫,只会笨手笨脚地趴在她的脚边。

    顾知白揉了揉它的脸,狗闭上眼睛,下巴搭在她的手上,很享受的模样。

    “唉。”她叹气,“真是粘人啊。”

    第二天傍晚,朋友如约开车过来接她,顾知白带着狗出门,他大惊失色,“去黑市你还带狗?”

    “棉棉离开我会难过的。”顾知白说。

    朋友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翻了个白眼,脸上的胡须抖啊抖,“你们养宠物的真是莫名其妙,不可理喻。”

    顾知白点了点头,“你说得对。”

    朋友不想说话,喃喃道:“你做什么事我都不觉得奇怪。”

    他晃了晃头,“算了,快上车吧,一会儿要是错过拍卖,我会把肠子悔青的。”

    黑市,严格意义上来讲,并不算是毫无监管的地方。这儿的话事人和市长有点儿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对于里面买卖,市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中收取一定的分成。

    而且它的位置也不算十分隐蔽,位于地下的一个广场,面积大得很,能装下一整个大型拍卖会场和两条商业街。

    每个前来黑市的客人都是熟人介绍,这儿的工作人员会发一个徽章,别在身上可以扭曲光线,隐藏身份,还可以在脸上投屏出一个面具作为象征,这儿的面具都是独一无二的。

    朋友的面具是一张狸花猫脸,顾知白的是蛇鹫。

    带宠物来逛黑市,确实很张扬,不过没人多管闲事,朋友兴奋极了,冲她嘀嘀咕咕地说拍卖会的新货品,“是个褐色皮肤的人!很帅的!”

    黑市也卖宠物——调教好的那种,人和兽人都有,当然也有混血,只保留一部分动物特征的人类,一些漂亮的混血往往更能卖出高价。

    这是大混战时期保留下来的项目,兽人觉醒,势必要对人类社会造成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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