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节(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因而今日俩人双双睡过了头。

    佘渐洗漱完,先去给郑艾卿倒了杯温水,顺便还将应该在饭前空腹喝的药倒好计量,回到卧室,跟郑艾卿腻歪了几分钟,确认他脑子完全清醒,不会喝药喝进鼻子里后,将温水和药片胶囊递给郑艾卿,他转身去关窗子。

    “几点了?”郑艾卿问。

    佘渐好歹收拾了一下桌子,看了眼表,“七点一刻,喝完放桌上就行,我去热饭。”

    郑艾卿这几年都没犯过病,在佘渐的精心照料下,他连感冒发烧嗓子疼的次数都少的可怜,尤其是换季的时候,他比大部分健康人免疫力都好,流感什么的,从来没找上过他。

    佘渐对自己也精心,毕竟他自己病了不要紧,关键是会传染给他家小朋友,尤其是生病了就不能亲近了,那对佘渐来说,简直就是人间酷刑!

    早饭很简单,有昨天剩下的小米粥,佘渐拿出来热了热,又切了葱花儿,磕了一碗鸡蛋,两者和着面粉,佘渐摊了八张鸡蛋饼。

    鸡蛋饼圆圆的,色泽金黄,香味扑鼻。

    厨房油烟味儿重,不利于身体健康,佘渐自是不会轻易让郑艾卿踏足的,嗯,做烤鸡烧鹅除外。

    近十年的厨艺磨炼,硬核的菜佘渐可能做的还是不太行,但诸如木须肉,番茄炒蛋,土豆丝炒肉等等家常菜,他还是能轻车熟路驾驭的。

    科大设有博士点,二人自读研究生时便已同居,期间佘渐就像个老妈子一样,致力于将郑艾卿养成一个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巨婴”。

    研究生毕业后,更是如此。

    只不过他们一个选择了投身自家生物医药基地,试图发光发热,一个选择继续深造,不断探索前沿科技,破译宇宙奥秘而已,但这点儿距离丝毫不影响佘渐继续宠夫。

    郑艾卿曾经闲得蛋疼,想南下漂一个,但却被佘渐无情拒绝,只差一哭二闹三上吊了。

    但就像郑艾卿初一那年作死不喝药一样,他是个主意正的主儿,虽然他表面上满口答应,实则在得到直博名额后,趁着佘渐忙着在基地实验,收拾包袱就跑路了。

    佘渐下班回家发现自己的心尖尖儿留书一封不见了,他找人都要找疯了。

    郑艾卿用药需要经过易卉的手,佘渐便去求助易卉,可易卉也不知道,郑艾卿那小子跟打游击似的,联系一次就换一个“据点儿”。

    三个月后,郑艾卿灰头土脸的自己回来了。

    佘渐第一次对郑艾卿发怒,他冷笑,“你居然还有心回来啊。”

    郑艾卿拉着行李箱,感觉心好累,“宝贝,生活太难了,我发现我只适合混吃等死,一辈子待在你这个避风港象牙塔的身边。”

    缩一下句,郑艾卿的意思就是他要一辈子待在自己的身边。

    一辈子呢。

    这句话成功安抚了佘渐,但佘渐还是气,于是转天一整天,郑艾卿都没能从床上下来。

    郑艾卿宛如一条咸鱼,他仰天一叹,这TM才是真真正正的体罚啊!

    圣诞节前一周左右,常年死寂的高中群突然活跃,是班长准备组织一次同学会,全了当初毕业时的那个十年之约。

    大家自然都支持,互相迁就,挑了今天这么个能兼顾绝大部分人的时间。

    至于那些实在倒不开时间的,也只能说上一句遗憾可惜了。

    *

    洗漱好,吃完饭,又喝了药,佘渐与郑艾卿手拉手坐上返回t市的高铁。

    十点过一些,二人出站,先回了趟家,毕竟是十年之约,这个同学会很重要,自然穿衣打扮也要干净整洁正式了。

    郑艾卿不爱穿西装,嫌太板生了,佘渐也不愿意,他更习惯穿研究服。

    二人一拍即合,上衣是拼色高领毛衣,下装是浅灰西装裤,外套郑艾卿想穿个大衣,但却被佘渐强行改成了件长长的棉服,还系了个红围巾。

    那条红围巾是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