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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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手了。

    ——

    沈知初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甚至不觉得是个人。

    在父亲眼里,他只是个待选的容器,而在母亲眼里,他是报复父亲的武器。从出生开始,就是个错误。

    沈墨白以为他憎恨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实际上不过是错觉罢了。他们从来不是一类人。沈墨白 yi-n 狠暴虐,容不得人忤逆, y_u 望深沉,而沈知初,目下无尘,从未将任何人看在眼底。

    沈知初知道自己是个怪胎,因为他难以体会到常人激烈的爱恨,哪怕当年被人摁倒在地钻胯 t-ian 尿,也未曾被恨意侵扰。

    他只是百无聊赖,将当初那些恶劣的嘴脸踩碎在脚底,看对方跪在他跟前毫无尊严地祈求,皱皱眉也未能体验到所谓报复的乐趣,于是抬抬手指轻易碾死。

    这个世间并无让他留恋之物。

    除了那只狐狸。

    萧扶初见沈知初时,被无限黑夜里最亮的那抹光吸引,而沈知初眼中,那只蹲在坑底,仰着脑袋看他的狐狸,恰如黑白电视里,劈进一抹不和谐的彩色。

    不知天高地厚的狐狸,唤醒他身为人理应具有的情感。

    平生第一次,有了想要掠夺的对象。

    他给了狐狸离开的选择,而狐狸却钻进了他的院子,笨手笨脚地报答他的恩情,还悄悄偷走他的东西。

    少年时期的沈知初隐约感受到心脏欢快的跳跃。

    这就是“高兴”吗?

    狐狸团在他 x_io_ng 口,熨帖着他的心口,暖流缓缓地、霸道地占据他的五脏六腑。

    既然不愿离开,从此以后,就别走了吧。

    许多年后,一如多年前划破黑白画面的狐狸,他打开那扇门,看到床上蜷缩的人。

    那少年面色 ch_ao 红,双眼空茫,哀求地扯住他的衣摆,身体轻轻发颤。

    沈知初在床边驻足许久,从他的发梢,缓缓打量到脚趾,许久握住那只细瘦的手,慢慢地摩挲。

    他平静许久的心,一下一下,雀跃欢喜。

    狐狸是他的命。

    这句话不是矫揉造作,或多愁善感的慨叹。

    他的躯体不过是一具空壳,似乎在凡尘游荡,只是为了等待一只狐狸的到来。

    一旦体验过为人的喜怒,便无法抗拒这种诱惑。他的目光和心跳全然被一只狐狸牵动着,不管是淘气的、哀怨的、悲伤的、高兴的,他太想要狐狸所有的模样都属于自己。

    这样的情感日渐偏执,随着时间的发酵,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沈知初苦心孤诣为狐狸制造一个值得追求的梦想,为他挑选朋友打造社交圈,却又让他和所有人保持距离,只能依赖自己。到最后,终于忍不住,借沈墨白之手,毁了那块能带走他的玉佩。

    狐狸属于他。

    自初见开始,他便如此确信。

    萧扶最大的不幸,便是被他救回了家。

    他所有的感情,想将他捧在手心里呵护的温柔,和想撕碎他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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