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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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忘了,但是只有老板的命令我还记得——放佛刻在了我的灵魂之中。

    看见你们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你们就是我要杀的人。但是杀手的生涯让我知道,医院不是动手的地方,更何况我的武器不在我的手中——他在另外的一个地方等着我,只是我可能再也去不了了。我决定先稳住你们,等到你们慢慢的放松警惕的时候再动手。但是……

    还记得我在超市中买的那本《正说清朝十二帝》吗?里面的康熙和雍正我十分的熟悉,我似乎在哪里见过他们,但是我十分不知道我到底在哪里见过他们,是在电视上?还是在电影中?抑或是在梦中?

    你们提出来要我住在你们的家中,我十分高兴的同意了,其实我知道,这只是为了我之后的动手做着准备。你们对我真的很好,是因为不知道我是个要来杀死你们的杀手吗?

    还记得那时死掉的那条狗吗?其实我虽然不知道自己是谁,但是昔日学过的一切高深的知识却都还在我的脑海之中。各种毒物的特 Xi_ng 我十分清楚,当我坐在餐桌前的时候,只一眼就看出来了甲鱼汤中的异样。为了证明我的猜测,只能是给那条小狗来试毒了,果然是有毒的!看着周芳脸色惨白的报警,知道你们就要来了,我说什么也不能让你们知道我是杀手,所以就嫁祸给那个大大咧咧的唐蕊,果然,你们没有对我产生任何的怀疑,在你们看来,一个什么都想不起来的人自然不会做出那样的事情来的,不是吗?

    后来,我被绑至西山别墅中,在那里我受到了非人的待遇,但是这也是你们所看到的。想想看,为什么光盘在我失踪将近两天之后才被寄到家去?为什么一个被打成那个样子的人怎么可能举起手中的枪?那个人不是老板,但是他是老板手下的得力大将,代号:狗熊——因为他人高马大,行事不走脑子,就像是一头大大的狗熊——原谅我,还是想不起来他的真名——我刚刚醒来的时候,就跟他说我要跟老板通话,在电话中,老板知道了在我身上发生的一切,之后指挥着狗熊跟我演了那样的一场场的戏,为了把你们引来,为了我能够杀死你们。但是冲着你们举枪的瞬间,我犹豫了,最后朝天开了一枪(具体原因我底下写了,这里就不写了。)激怒了狗熊,他把我绑在炸药之上——其实这也是老板的安排——要么我跟你们一起被炸死,要么我被救下,依旧在你们身边找着机会对你们动手。

    还记得骑马吗?我一直都会骑马,那天我出发之前我用手机叫来了人,让他们按照我的吩咐去做,之后,我诚心挑选了一匹烈马,你在追求我,我自然看得出来,知道你肯定会追上来的,我早已经把马儿驯服,它按照我的指令往前飞奔——飞奔像那个土坡,我背对着你,因为我实在不想看到你的脑袋我我安排的人的子弹洞穿的瞬间……但是却没有人出现,我不知道是为什么,只能趁着开饮料的时候装作不小心掉下马来——最起码可以拖住你一会——谁知道我是不是到的早了呢?

    后来,你让我上马跟着我一起回去了,我并不担心,当听说你们有事离开的时候,我和她留了下来——我是一定要留下的——因为你们的车,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被动了些手脚——这时已经是晚上了,你们又都是工作为主的人,路上车少人少,自然一定要开得很快,开得越快,刹车油漏的越快,最后等待你们的,就是车祸人亡,我还在睡觉,自然不会被怀疑……

    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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